今头条!扬州商转公2023最新政策
来源:本地宝
发布日期:2023-02-23 01:00:37
【资料图】
2023年2月20日,扬州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通知》第四条提出,“开展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办理时间:市公积金中心将采取分批受理的方法,平稳有序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自2023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家庭的“商转公”贷款申请;自2023年4月1日起,全面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商转公”贷款申请。
▶办理条件:我市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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